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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垃圾分类执法首日 郑州开出17张垃圾分类责令整改书

2020-01-03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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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月1日,是郑州市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进行正式执法的第一天,当天上午,郑州市市内五区和四个开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43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督导活动,检查居民小区、商场、门店、市场等136个,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7张。


  大河报记者跟随记录执法情况发现,在一些商场和宾馆内存在垃圾混装现象,有些小区内存在垃圾混装混运现象,对此,城管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进行高频率的执法督导,第三方考评机制也同日启动,将按照全覆盖的标准进行检查、督导、考核,倒逼各区、管委会尽快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未配备厨余垃圾桶,中原万达收到郑州首张责令整改书


  1月1日上午9时,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开始对辖区内居民区和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在中原区锦绣城小区,执法队员对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以及小区居民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检查,未发现居民有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


  上午9时40分许,执法人员来到中原区万达广场,在广场的万达金街上,有大批餐饮门店,但是并未配备相应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设备,违反了《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按照《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执法人员对责任单位下达了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责令在当天18时前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的,将依据《办法》对其处罚1000至3000元。


  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郑州市分类办)负责人王福深介绍,这也是郑州市在垃圾分类领域开出的第一张责令整改通知书。


  市内9区同时执法,共开具17张责令整改书


  1日上午,在丰乐路与群办路附近的丽江水花园小区,金水区的执法人员在检查时,遇到一位正在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手提的两个袋子内存在垃圾混装现象,执法人员当场同物业管理人员一起,将袋内垃圾重新分类,并帮助该居民筛捡可回收垃圾。目睹此景,该居民也当场表态,今后会在垃圾分类方面多加注意。


  在位于丰乐路上的一家医药超市,执法人员针对过期药品投放进行检查,注意到该店未设置专门的有害垃圾回收容器,当场下达了责改文书,店面负责人当场签收并保证及时整改。该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高延军表示,执法人员随后会继续跟进落实,确保相关单位按要求分类投放。


  郑州市分类办工作人员也重申,郑州推行垃圾分类依然本着引导市民养成分类习惯的原则,罚款不是根本目的,只有“责令改正但拒不改正的”,才会由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处罚。


  根据郑州市城管局的统一部署,1月1日上午,郑州市9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43人,分别由城市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带队,对辖区内的部分居民区以及商场、酒店等经营性单位集中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督导活动,共检查居民小区、商场、门店、市场等136个,共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7张。


  二七区发现垃圾混装混运车,调查清楚后将进行相应处罚


  除对居民区和商业单位进行检查外,1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还对垃圾分类清运过程进行了检查,发现了一起垃圾混装混运事件。


  当天上午,在嵩山路上的亚星盛世小区,执法人员发现一家垃圾清运企业的清运车辆存在垃圾混装混运的现象。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负责清运的工作人员显得一脸迷茫,随后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并对清运的车辆进行了暂扣。经执法人员落实,该车辆归属于郑州雅文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表示,随后他们将对事件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原因。“主要是搞清楚到底是分类企业在督导和二次分类时,没有分类到位,还是清运工人在清运过程中出现了混装。”该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调查清楚后,将按照《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根据《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单位、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罚款。对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或者路线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方考评启动,按照全覆盖标准严格考核


  对于首日执法检查的情况,1日上午也在带队进行现场检查督导的郑州市城管局局长李雪生认为,目前,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推动的势头是良好的,分类的氛围已经形成,市民在思想上的接受度有了大幅提升。但是,目前郑州市的分类的覆盖面还达不到100%,垃圾分类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比如说,我们现在仅仅是要求四分类,但在具体可回收物的回收方面,我们分得还不够精细,下一步要继续推进覆盖面,深化分类层次”。


  郑州市分类办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抓紧推进全覆盖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并且,从1月1日起,分类办引进的第三方考评机制就要启动,将按照全覆盖的标准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同时,城管部门还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进行高频率的执法督导,倒逼各区、管委会尽快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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