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民法典》已经全国大人投票表决通过。《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今天要给大家分享一个关于买房人的新规定,那就是“居住权”。
第一、居住权是什么
居住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一种用益物权。这是一种定限的物权。
第二、居住权有什么用
首先,居住权根据字面意思就是赋予居住权人居住权利。比如,登记居住权的时间的20年,那么你就可以居住20年。同时在约定的居住住宅内具有排他性,如果居住权人不同意,别人是不能居住在已经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内的。很拗口,简单的说,就是你有某住宅的居住权,别人要住进去,必须你同意。
其次,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不能出租的。如果你拥有居住权,但你没有出租的权利。另外房屋的所有权人也是如果不经过居住权人同意,也是不能出租的。
再次,设置了居住权的房子,几乎失去了交易价值。虽然房东将房子售卖,或者抵押给银行借款,但是因为有了居住权,房子不会有人愿意买的,银行考虑到变现的便利性,也是不会接受有居住权的住宅的。
举个例子,小明有一套房产是婚前购买的,小明结婚以后给老婆设立了一个20年的居住权。如果有一天小明与妻子交恶,想变卖房产走人。新的买家可以把小明老婆赶走吗?答案是不能!
所以,无论你是小明或者是小明的老婆,你就应该知道是否应该设立居住权?该如何最大限度保护自己了吧?
然后这里最关键的是买家,买房是人生的大事,如果买到设有长期居住权的房子。那么恭喜你,你被坑了!!
你被坑了,只能找卖家索赔!你没有权利把居住权人赶出去!
未经允许,你没权住进去!
未经同意,你不能出租
这样的房子,别人也不会买
你就找不到接盘侠了!
看到这,你应该感受到“居住权”的牛逼之处了。设立居住权的房子如果想要售卖或者抵押是不会得到买家或者银行认可的,除非居住权人同意取消居住权。
所以变相的,居住权人可以决定这个房子能不能售卖或者抵押了。
第三、居住权如何设立
当事人要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注意,居住权只有登记了才设立。仅有合同约定不能设立居住权哦。
正是因为登记了,则居住权人可以对抗第三人。
第四、哪些人可以成为居住权人
法律没有给居住权人设定范围,可以是房东有亲属关系的,也可以是没有关系的。
倪大红有一部电视剧扮演一个老人,要给小保姆加名字,但是被子女设计制止。
现在居住权来了,如果小保姆不要名字,要居住权呢?
在房产继承案件中,居住权将成为房产的一个不确定因素!
第五、居住权哪里查
居住权一定要查,这是看完这里每个买房人必须要做的事情。
房屋登记机关可以查!房屋登记机关可以查到房屋是否被抵押、是否有被查封、是否有居住权。你可以委托房屋中介查询,也可以和卖家一同前往查询。
附上《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
第十四章 居 住 权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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